2007年3月2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荒唐“借种”闹出抚养纠纷
彭成

  丈夫不育
  农妇“借夫”选中堂弟
  江苏省新沂市阿湖镇的王小芳已经结婚两年多了,可还一直没有身孕,这引起了村里一些人的闲言碎语。后得知丈夫李海没有生育能力,她看在眼里急在心头: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不生儿子哪能对得起李家的列祖列宗。”几次暗自伤心落泪后,她最终鼓起勇气对丈夫李海说:“没有儿子要被人家笑话戳脊梁骨的,不如让人帮忙‘替’你生个吧。”当时李海嘴上没说反对,但心里很不是滋味,一直闷着。沉闷的日子没过多久,王小芳的“借夫”人选出现在她的视线里——邻居李大强。
  李大强是李海的堂弟,两家是邻居,关系一直不错。农忙时,王小芳两口子常常忙不过来,能干的李大强便经常过来帮忙。闲时李大强也常常借故同这位堂嫂拉家常,李大强得知李海没有生育能力后,更故意找借口和堂嫂多接触,两人渐渐生了些许好感。1997年的夏天,两人发生了关系。
  可王小芳不仅仅满足于鱼水之欢,她一直念念不忘自己还没有儿子的事。
  李海知道妻子与堂弟苟且之事,只是表面一直装作不知罢了。现在妻子生儿心切既然同自己明说了,考虑到将来续“香火”养老等问题,也只能无奈地默认了。而堂嫂挑明要个儿子之后,年轻的李大强则是求之不得。之后,这对叔嫂还达成了一份“借夫”协议,其中称:两人公开同居,直到王小芳生下儿子为止。

  连生三女
  堂嫂说:下胎准是儿子
  可偏偏天不遂人愿,从1998年到2000年,王小芳连生了三个女儿。由于家境贫穷,二女儿生后被送人了,三女儿不幸夭折,到了2001年只剩下大女儿小华。
  后来,李大强觉得这样不明不白地过着,也不是办法。而且眼看着自己也到了要娶妻成家的年纪,他主动提出要结束这段暧昧的关系,但遭到了堂嫂的坚决反对。王小芳满怀希望地说:“再等等吧,下一胎一定能生出个儿子来,再说我们协议上写的是生了儿子才行。”

  儿子没生
  堂弟顾自娶妻成家
  王小芳的要求引起了李大强家人的不满,他们强行带走了李大强。怕与王藕断丝连,李大强家很快让其娶妻成了家。为此两家人结下了积怨。
  不久,王小芳就以女儿小华的名义,起诉法院要求李大强这个生父支付抚养费。新沂市法院支持了原告王小芳的请求。根据法律规定,小华虽属王小芳与李大强的非婚生子女,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。现在小华由母亲抚养,其生父李大强依法应当支付其抚养费。到2003年,王小芳以生活水平提高为由,又起诉要求李大强追加抚养费,法院也依法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。
  这令李大强很恼火,他觉得太窝囊了,对于法院的判决也很抵触,以至于每次支付抚养费时都得由法院强制执行。

  争养女儿
  堂嫂宁可不要抚养费也要生个儿子
  2006年9月,李大强也将王小芳告上了法院,要求获得女儿小华的抚养权。他在诉状中称:王小芳家很穷,生活困难,怎么能带好孩子?出于对孩子生活的考虑,李大强要求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。法庭审理后认为,小华从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抚养,若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明显不利。同时,李大强也一直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义务。因此,新沂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李大强的诉讼请求,判令李大强每年一次性支付女儿小华900多元的抚养费,直到女儿小华18岁为止。承办法官表示,判决书下达后,李大强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话,法庭就要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。
 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,两人在法庭上争吵起来。李大强直言不讳说了:“既然我是孩子生父,我就得要过来抚养,让我出钱抚养,那我在老婆面前怎么交代?”王小芳也语出惊人:“我可以不要你的抚养费,但是你得跟我生出个儿子来,只要生了儿子,我就不再找你的麻烦了!”
  虽然法院依法判决了。但两家敌对情绪并没改变。没多久,由先前的争吵竟然发展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,并以人身损害事由多次闹上法庭。
  王小芳和其堂弟李大强的所作所为既无知可笑更荒唐可悲。此案告诉生儿心切之人:莫做荒唐事。